(一)珠三角地区年用电量4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及商业用户(珠三角9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山市、东莞市);
(二)非珠三角地区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及商业用户(粤东西北12市: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河源市、韶关市、清远市、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阳江市);
(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00万千瓦时;
(四)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00万千瓦时;
(五)必须为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的工业企业;
(六)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有色金属企业进入市场交易,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范条件等国家产业政策,并且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不受电量限制);
(七)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有关县区依托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项目)的工业企业(园区企业不受电量限制);
(八)广州开发区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工业用户;
(九)广东省经信委认定的佛山“众陶联”平台51家集团企业中的相关众陶联企业;
(十)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仍执行2018年标准;
签约:与售电公司签订售电合同
选择合适的价格套餐
申请:准入申请-准入材料清单
1.合同签订后,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完成交易系统注册及代理关系绑定工作;
2.每月5日,确认上一月份的实际用电量,并对引起偏差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3.每月8日前,确认退补电费是否正确;
4.每月10-18日,配合完成下一月度的电量申报工作;
5.每月20日,确认供电局电费单中的退补电费与售电公司推送的数据是否一致;
6.即时,如企业的名称、地址、法人,以及用电户号的信息发生任何改变,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售电公司联系。